数字经济的定义
目前得到广泛认可的是《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中给出的定义: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在2020年7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一文中,这一概念被进一步定义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量,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经济形态。”毫无疑问,数字经济已成为当今社会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发展数字经济也成为全球共识。
数字经济的构成
数字经济从2008年至今,其内涵不断丰富,主体从消费互联网延伸到产业互联网,并随着产业的跨界融合,数字经济迎来了裂变式的发展阶段。数字经济的构成包括: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智慧化三部分。
数字产业化
也称为数字经济基础部分,即信息产业,具体业态包括电子信息制造业、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
产业数字化
也称为数字经济融合部分,包括传统产业由于应用数字技术所带来的生产数量和生产效率提升,其新增产出构成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治理智慧化
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朝着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不断发展。
国家对数字经济的指引
数字经济在我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在2017年,数字经济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2019年至2022年更是连续4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相继提出“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壮大数字经济”“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成为我国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产业升级的重大突破口。
中共中央明确提出
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
国家发改委就数字经济提出
从四方面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是加强数字经济领域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
三是发挥数据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数字经济;
四是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产业发展优化公共服务,让数字经济的红利惠及全员人口。